我国药品零售企业在整个药品流通中具有特殊地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通过国家GSP认证并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方可开展药品零售业务,因此药店属于零售行业范畴。公司认为,医药零售行业区别于其他零售业务的最大特点是专业化,定点零售药店应当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学服务。
Gsp是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以确保药品在计划采购、采购验收、储存、销售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符合质量标准。建立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医药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医药零售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所有工作人员,尤其是药师,必须充分掌握“药学服务”的概念。
第二章定点零售药店的确定第四条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卫生需求、管理服务需求和医疗保障基金收支情况统筹规划。公司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相关药物、慢性病防治、自我药疗、处方点评、健康教育等专门的“药学服务”课程,(六)特殊管理药品的购买、储存、保管和销售规定;(7)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规定;(8)质量信息管理;(九)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规定;(十)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十一)服务质量管理规定;(十二)经营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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