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工程监理资质标准(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是具有10年以上工程建设经历的注册监理工程师。(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其他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总数不少于15人。其中,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具有专业资格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一览表》(附表1)中要求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5)必要的工程试验和检测设备。二。经营范围(1)综合资质可承接所有专业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建设项目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2)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以及相应建设项目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三)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含二级)以下建设工程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相应类别和等级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5、如何进一步加强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 监管工作1。建立并实施项目质量责任制。1.明确和加强各级责任制。国家电力公司负责大型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发电、输变电工程、城市电网和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规划、五审和投资计划,监督和规范工程质量。各网、省(市)电力公司负责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发电、输变电工程、城市电网和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安居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工作和工程质量、进度管理;
6、 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13年1月14日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5号文件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定电力业建立隐患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防止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故,根据电力 监管法规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发电(含核电厂常规岛部分)、输变电、供电企业和电力建设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和-0 监管机构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隐患是指设备设施不安全、工作环境恶劣、安全管理缺失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影响电力(热)正常供应,或者威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状态。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根据隐患产生的原因和可能导致电力事故的事件类型,
7、如何实现 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的全程 监管1。为加强政府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决定》和国家计委的有关规定,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发挥和提高投资效益;2.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3、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4.协调有关单位仲裁工程或产品质量纠纷,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中心站报告质量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8、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和电力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相关活动,以及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9、 电力 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 监管的内容有哪些1,为了加强电力 监管,规范电力 监管,提高电力。2.电力-1/的任务是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0,3.电力-1/依法进行,遵循公开、公平、效率的原则。4.国务院电力-1/事业单位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履行电力-1/和行政执法职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监管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
文章TAG:监管 电力 宿州市 平台 综合 电力建设行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