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工业及其他行业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电力(火电、输变电、常规核电岛、新能源发电)。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和电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监管条例-。
1、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是指什么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保护为加强电力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防止黑客和恶意代码对电力监控系统的攻击和侵害,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方案。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8月1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电力监控随着电力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发展,对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防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措施也需要相应完善和加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技术层面,随着分布式能源、配电自动化、智能电网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1
2、电网运行规则的具体内容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电力。第二条电网运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电网用户和相关单位应当共同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排班要公开、公平、公正。电力本规则所称调度,是指电力调度机构(以下简称调度机构)对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第四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对电网运行进行监管。第五条本规则适用于省级以上调度机构及其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企业、电网用户及相关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研发单位。
3、用电管理条例及制度是怎样的?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或避免各类电气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用电管理。第三条公司安全用电管理由公用工程单位统一监督管理。机维修等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安全用电管理。由安全员监督。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和电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监管条例-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力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用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和制止危害用电安全的行为。
4、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 办法的第四章并网管理第二十八条并网的发电厂、发电机组、变电站必须纳入调度管辖,服从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电网联网时,必须在互联电网中确定最高的电网调度机构,并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确定其他调度机构的层级关系。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第二十九条需要并网的发电厂、发电机组、变电站或者电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并网前签订并网协议,签订并网协议后方可并网;并网各方必须严格执行协议。
5、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 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特点,制定本文件-1。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工业及其他行业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电力(火电、输变电、常规核电岛、新能源发电)。第三条凡从事电力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必须按规定申请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取得工程设计(含勘察)证书后,方可承担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任务。
6、供电所安全管理 办法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如何做好供电所的安全管理工作:1。加强供电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供电所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供电所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也是供电所最基本的安全制度。供电所所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带领供电所各级人员完成供电所安全生产任务。各级人员要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范围与主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增强供电所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明确供电所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责和责任,调动各级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性和主体性,使供电所各级人员都能关注安全、爱护安全、对安全生产负责,营造良好的安全管理氛围,使供电所全体员工在工作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7、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 电力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审计 办法》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企业物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管理,控制工程成本,降低物资采购风险,堵塞物资采购管理过程中的漏洞,进一步发挥电力系统作为物资主渠道的作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电力企业经济合同审办法和电力系统材料所有者。
第四条物资采购合同合同条款履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和完整性等。第五条物资采购管理中的收费标准和资金管理,第六条物资招标的资格、条件、方式和程序。第七条物资运输,特别是大型输变电设备和重要物资的运输管理,第八条钢材在物资系统中的协调和调配。第九条物资采购核算,第三章审核重点第十条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核重点:1。材料采购计划是否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设计、定额、进度和投资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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